紅網長沙縣站10月30日訊(星沙時報記者 趙鵬 通訊員 王孟龍)行車出了事故,到4S店評估維修費用,評估的維修費與實際維修價格有一定出入,屬於正常情況。然而,市民王先生遇到的卻是僅隔幾天維修費就翻了一倍,不在4S店修還得出檢測費。近日,長沙縣消費者委員會接到王先生投訴稱,不交檢測費,4S店就不肯放車。
  3萬元就能搞定,4S店要9萬
  9月底,市民王先生開車與另一輛小車發生追尾,王先生承擔主責。由於王先生當時沒買第三責任險,只得自己掏錢去修車。本以為在4S店維修會讓人放心點,王先生便與對方協商到4S店進行維修。車子被拖到中南汽車世界的德熙大眾4S店後,經檢修員初步檢測,評估維修費約為4至5萬元。
  國慶過後,王先生與車主來店準備付錢修車,這時4S店提供給他們的維修報價單卻顯示,修理需要9萬多元。短短數日,維修費用竟然翻了一番,王先生抱著懷疑的態度,帶著4S店出具的維修單在中南汽車世界的其他維修店詢問價格。
  根據多家維修店反饋的信息,更換所有的零件和人工費僅需3萬元,4S店的配件報價在市場普遍進價的基礎上整整翻了2至3倍。比如一個同型號的尾燈市場進價為1280元,而4S店卻要3500元。
  4S店收取檢測費屬霸王條款
  面對如此高額的維修費,王先生與車主協商後,決定不在4S店內維修,但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4S店告知他們,集團有規定,若已對機動車進行檢測,但又不在店內維修的,需要收取維修報價的25%“檢測費”。這就是意味著,不僅車沒修,王先生還需支付2.25萬的“檢測費”。
  三方溝通未果後,王先生與車主共同將4S店投訴至長沙縣消費者委員會,目前消委已介入調查此事。據消委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而此事中,4S店單方面規定收取檢測費,並將此規定強加於消費者,屬於霸王條款。其次對於4S店零配件報價虛高涉嫌欺詐消費者的這一行為,消委還將進一步調查。  (原標題:市民在4S店遭遇霸王條款 不修車也要收2萬檢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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