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專賣保險 打混仗,常把保險與基金存款混在一起 紛爭頻傳銀行理專賣保險 打混仗 常把保險與基金存款混在一起 紛爭頻傳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銀行理專賣保險時,常以基金、存款為行銷訴求。為避免衍生保戶紛爭,金管會日前發函壽險公會,要求所有壽險公司,跟銀行和證券商合作推廣保險商品時,要清楚區隔保險、銀行與證券商品的不同。 據了解,有些銀行理專行銷手法,會把保險跟基金、存款等混在一起,以吸引消費者,因酒店經紀而衍生銷售紛爭,保險主管機關曾接獲不少這類申訴案件。 為減少紛爭,金管會日前特別發函給壽險公會,提醒保險業者辦理合作推廣保險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時,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金管會指出,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跟銀行或證券商,合作推廣保險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時,應確實依規定,在銀行或證券商營業場所明確標示,並告知客戶保險商品或服務與證券業務、銀行業務的區別,以及相關的保護機制等。 有關酒店打工官員表示,實際上,業者在營業場所,應該都會明確標示不同商品的區隔,問題主要在於理專行銷手法,可能未清楚區隔。 像是有些銀行理專在營業場所賣保險時,可能會把保險當成基金或存款行銷,增加商品的優勢,藉以吸引消費者,由於消費者走進的是銀行,如果理專沒有說明清楚,有些客戶可能不清楚自己買到的商品究竟是保險還是其他的金融商品。 過去保險主管機關就曾接獲類似的保險申訴案例,如消費者抱怨理專賣的是保險,卻跟他酒店兼職說是基金,有多好的投資報酬率等,但理專的說法是,他只是把保單拿來跟存款、基金比較,雙方各說各話。 業者表示,實際銷售時,理專是有可能會把保險商品跟銀行或證券商品作比較,問題在於如果比較過於誇大時,可能讓消費者分不清。 這些紛爭,也有可能是業務員間的競爭。例如客戶買了A公司保單,業務員可能會跟客戶說,A公司的保單那邊不好,理專跟你說像基金、存款一樣有多好,都是騙人的,B公司保單才好等,客戶可能因此找賣室內設計A公司保單的理專理論,引發紛爭。官員說,如果理專銷售時可以跟消費者說明清楚,就能減少這些不必要的糾紛。 目前除了金控旗下子公司可以進行保險、證券及銀行的跨業行銷,非金控的銀行、保險及證券公司也可以辦理合作推廣商品,都可能會有這些跨業行銷的紛爭。 【2007-07-24/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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